02轉向
抽象比片面更糟糕,因為它是扭曲的(abstract [worse than one-sided: distorted])(改譯自路易.阿圖塞 [Louis Pierre Althusser, 1918-1990],1990 [1970])(註1)
塗鴉是20歲時,有一晚講電話亂畫的。當時跟張正(燦爛時光東南亞書店的主人)同住在指南山下的石階旁小屋,後來魏楚陽 (註2) 跟劉昶演搬來同住。我跟張正在兩人留言本交換日記,那是完全手寫的時代。
大一開學不久,柏林圍牆拆除。國思社學長孫善豪當時在自由大學K《資本論》原典。他從柏林把拆除下來的小小碎磚塊寄到社辦,一群人圍觀端詳。當時還不是很了這個小磚塊的意義,否則我應該要去讀俄文才對。
青年十九二十時,我愛讀張大春《病變》、李永熾譯本《徒然草》、林懷民譯本《摩訶婆羅達》,與張正倆人著迷於莫言《十三步》裡繁複的文字遊戲。我開始聽一些後龐克、六零搖滾跟所謂alternative的音樂、神往「講舌頭的話而非心裡的話」的荒謬劇、選修胡錦媛的戲劇史。為了買CD在何嘉仁英文班兼差,跟小學生差九歲。
那是一個學當假掰文青、著迷於青年馬克思的時代,甚至不知道《手稿》(1844)是很晚近才出土(維基說是1927年),僅對於某種本質論的「人性」遭到「異化」而憤世。「自我」的概念在當時是不證自明的(self-evident),脫離歷史前提。
大二降轉哲學系,課堂上最有感的是蔡錚雲的黑格爾及現代性(相對於後現代)、楊世雄的哲學史與馬克思、蔡美麗的尼采課(心得是「天堂就在地上」)。我開始學初級德文,想去柏林唸馬克思。
三月學運後,李亞芬跟我代表政大國思社,參加全學聯校際會議。也許是走資情調的個人主義還是太多,跨組織的工作還是感覺格格不入。
哲三的大學第四年,在社團讀書會讀到路易阿圖塞的「一個刮弧」,我從此轉向,決定「棄學從影」。
「抽象比片面更糟糕,因為它是扭曲的」,這是私心改譯。原譯文「抽象的(比片面更壞:是被歪曲了的)」,本來是阿圖塞對於「抽象」一詞的本文括弧。原脈絡談的是《資本論》第二卷,他論證了「生產」關係的討論如果脫離「再生產」的脈絡,結果就會是太過「抽象」。
這像是禪宗裡的當頭棒喝,點醒的也就是「用頭走路/用腳走路」的老問題。接下來將近十年,我因此處於敵視理論的「反智」狀態。
此後,我想作更具體而非抽象的事,開始學黑白暗房,嫌惡所有理論性的文字。組織幾個學弟妹,主創視覺系的地下刊物《傳單》自任總編輯。
接著我想拍片,但苦惱沒有工具。九零年代前半的攝影機還很貴,線性剪輯也沒有門路,生產工具仍然掌握在另一個階級。
04碎片
陶器與固定的居所有關,因為它易碎、笨重且不易運輸。(《新石器時代》,1998 [1990])(註3)
剛退伍在嘉義跑報社新聞。九七年春天的農會選舉前,我開車翻過中央山脈,路過南橫公路的雲霧帶,遭遇幾隻跟公雞一樣大的烏鴉,再從海端下到台東市區找工作。
來到有線電視台,第一次摸到所謂專業攝影機,玩廿分鐘就提出去拍。在那裡結識了愛恨至今的本騷伊明蕭本雄(《草木戰役》、《恩愛夫妻》)跟他一家人及黑狗毛毛。
跑新聞時認識史前文化博物館考古隊。聽說隊裡有部Betacam攝影機沒人會用,研究員李坤修跟葉美珍問我有沒有興趣。我因此作了兩年田野考古發掘工。
挖掘工作時,我的手指常常被夾雜在土壤的板岩碎片割傷。板岩是歐亞海陸兩大板塊推擠而成的變質岩之一,剝層容易,邊緣銳利。幾千年前的人群用作石刀、石板屋,以及雙腳指向都蘭山的幾千具石板棺。
觀光客總是問我們「挖到什麼寶物」。這是表面的好奇心,也是人們對於考古工作的既定印象。絕對是尋寶類型的美國電影所造成。
但是泥土更重要:在沒有近代擾亂的千年文化層中,盡是數不清的破碎陶片。如果不在濕地沼澤,就會是土質堅硬。小鏟沒辦法挖,只能夠刮。但就算只是一枚繩紋、一顆鐵砂、一粒稻穀壓痕,如果能夠判讀器物及遺跡的時空脈絡,光是那些凝結在眾多碎陶片的微細線索,就可能撼動數千年的成見。
在烏山頭遺址、卑南遺址的田野期間,結識道卡斯族的潘常武(1932~2015)老先覺。潘桑專長地質考古,用力最深的是文化層的斷面複製(他曾因此全身重度灼傷)。他說:
發掘結束探坑回填,斷面就沒了。複製斷面是為了讓千百年後的人們能夠看到文化層的時間關係,也才有機會讓全新的詮釋不斷再生。
如此平淡無奇觀的、日常的碎片般事物,不見於口述及文字,卻能夠讓我們對於過往的生活世界多增加一點點好奇心,甚至足以摧毀巨大的理論體系。如果好奇心不夠,那是因為我們對於自己的日常生活不夠尊重。
06構圖
成為他者災劫的旁觀者,是典型的現代性體驗。(改譯自蘇珊.宋妲(Susan Sontag),2004 [2003])(註4)
我考過兩個碩士班,台南藝術學院音像紀錄所(1999)、中山大學哲學所(2003)。音像所還沒入學就退學,因為當時已經在業界當攝影師,不想進入學院體制(的規訓治理)。哲學所所長是我在政大的恩師蔡錚雲。
連續工作幾年很耗損,想好好念書,但用力備課就很難兼顧工資。在哲學所只修了兩門課:碩一上每週台北高雄通勤,修的是龔卓軍的《現代性與後現代》;碩一下,南北通勤困難,跨校回政大,選修孫善豪的《社會主義》(希望他身體康復),想續修楊凱麟的德勒茲、何乏筆的傅柯,都無緣了。
如果有緣寫碩論,我想寫的是宋妲所談的(或說是因她所啟發而想提問的)、相機在1839年剛剛發明時所全新揭露的「視覺現代性」(visual modernity)。在她的談法,歐洲第一次把相機帶到戰場上的大型戰爭,應該是1850年代的克里米亞戰爭(《旁觀他人之痛苦》,2003)。
身處台灣這個北迴歸線島嶼,如果從戰場相機的凝視構圖來談這樣的現代性,應該會是日軍侵台的牡丹社事件(1874)吧。那場戰役所留下來的照片,大都是地景環境裡的眾多人物跟器械。推測是大型相機拍攝,可能還是馬匹載運。當時要擺拍一張照片是多麼不容易,以致於每次快門都要把所有的細節通通拍進去,清一色是大遠景構圖。
身處「洋蔥田旁邊」的琉球民墓、跟死者生前漂流上岸的八瑤灣(《立刻之碑》),是我第一次親歷牡丹社事件的相關場景,深深感到「用頭走路」的抽象與無知。常誤會以為貼身的人事物時地景都太熟悉,以致於旅行越多迷失越多。與其用同一種觀點遊歷一萬個國家,不如用一萬種構圖論盡一個房間。
09炫耀
文學的目的,並不在炫耀解析世相的能力。(廿歲的鉛筆字 [1990])
拍片轉行又回頭,我常想起大一馬克思讀書會留言本上的這一段話。那是一位大二的哲學系學姐。她也在話劇社,跟莎士比亞是同一天金牛座。
她慣習用鉛筆寫字,筆力每每穿透紙背,手寫字體只在13級大小,一個字一個字都像是用刻的,仔細沈重而糾結。每一個每一個寫字,都是如此艱難卻又非如此不可,好像是大我兩百歲的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所談的「主奴辯證」(”master–slave dialectic”),非浮即沈,有如內在的生死決鬥。
年近半百,早就超過了大林糖廠小火車司機的外公、或是耶加雪夫衣索比亞人的年紀。回想那廿歲的鉛筆字,我想問,所謂「藝術的目的」,也不該只是在炫耀解析世相的能力吧。
言說體系所能收編的種種夢境與寫實,實在太少太少。而那些超越言說的美麗與美術事物,就像是敵視出土的碎陶片與板岩碎片,兀自儲存於海岸山脈的都蘭山下、地質板塊的邊緣,「不以人類的意志而轉移」。
抽象的人文自我,僅僅是時間編碼(timecode)的每秒廿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