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ostgens’最早的成員有哪些人?
楊兩興:最早有我、藍氏君、Joseph Teo(張俊景)、Analiza binti Mohammed。2003年我和藝術學院的學姊找到閒置多年的獨棟洋房,便籌措一筆錢租下來。後來我們找一些藝術家、設計師住進來。剛開始是華人,接著馬來人和外國藝術家、行動分子也搬進來。起初是住家兼工作室,2004年通過葉紹斌介紹認識兩位剛畢業的馬來藝術工作者Ili Farhana、Saiful Razman,談到想搞一些類似藝術節的活動,於是幾個人湊起來,再加上剛從臺灣學成的藍氏君和一些學弟妹也在這時加入。
起初藝術節想在街頭舉辦,後來兩位馬來朋友到我那裡開會,說不如就用那裡。在發想藝術節名稱時,Ili Farhana 提出「Notthatbalai 」,這個詞是由英文not that及馬來文balai組成(Blai有「局」的意思,中文翻譯成「非那局」)。馬來西亞國家畫廊叫「Balai Seni Lukis Negara」,當時大家都覺得這個最高的藝術單位並未善盡義務,應該對它表達不滿,於是一致通過名字。我們也將整個藝術節定為跨領域活動,包含視覺藝術、獨立電影/短片、音樂及表演。後來Saiful Razman問怎樣命名空間時,我提出:Lost generation space。大家沒有異議,就這樣定下來了。為期五天藝術節跨標榜領域、跨種族,而且名字很有爭議性,得到很大迴響,總共辦了三屆,在2004、2005、2007年。第三屆更連續14天,涵蓋了六個藝術空間和街頭。第一屆結束後,大家都累垮了,對於藝術節也各自有想法,後來有人選擇離去,也有人留了下來。我和藍氏君、張俊景、Analiza Mohammed獲得共識,决定繼續搞空間。除了藝術節外,陸續辦了講座、展覽及工作坊,直到2008年四人都還是核心成員。
Q、Lostgens’作為一個「藝術空間」的性格似乎可以從地緣嗅出一些端倪。說說你們為何選擇在這一區成立空間?
Y:Lostgens’前後搬過三次家,前兩次都是住宅區,這次在吉隆坡有150年歷史的茨厰街(Jalan Petaling)旁邊的戲院街(Jalan Panggung)。其實Jalan Petaling應該叫做「八打鄰路」,因為附近一有座八打鄰山。這條街被華人稱為「茨厰街」,是因為吉隆坡開阜功臣葉亞來百年前曾在這開了一家茨粉廠。「戲院街」的由來是這裡曾經有一間「大中華戲院」,孫中山來這裡演講並召募同盟會成員。由於成員的興趣及社會變遷,Lostgens’的空間性格也隨之調整。一開始自稱替代空間,之後改成藝術家自主空間,如今為當代藝術空間。2006年,各級政府推行「零度非法屋計畫」,大肆發展城市,拆除在吉隆坡及巴生河流域一帶的華人、馬來人、印度人的木屋區。許多文化歷史古跡,如全世界第二大的痲瘋病院也遭到拆除。保護古跡、村落及學校運動如火如荼地展開。有的局部保存,不過更多拆除。一般而言,華人和印度人的村落不太抵抗,馬來人的村落卻會激烈反抗。由於住在Lostgens’的行動分子也參與保護馬來村落的運動,我們的成員跟著加入。主要是教小孩皮影戲,將村落遭遇帶到各地表演並舉辦藝術工作坊,於是我們和行動分子達成共識:他們在法律之外管道抗爭,我們則在外圍文化干擾,這樣前後做了兩年。
2007年藝術節結束後,我們檢討藝術和社會、和這片土地的關係,認為藝術應該主動走入人群。於是接下來幾年展開社區藝術計畫。2008年到2011年,我們離開吉隆坡到檳城、馬六甲、半山芭等地策劃社區相關活動,將裝置、表演及藝術工作坊帶進社區。也在社區裡的閒置空間設立展覽和蒐集社區歷史的「民間歷史茶室」,繪製人文地圖、記錄口述歷史等等。2011年茨廠街爆發捷運徵地事件,我們在這推動保街運動,2013年Lostgens’搬進這一區。其實在某個程度上,Lostgens’可以只是一種「概念」,可以為了需要而移植到不同地方。
Q、請介紹一下吉隆坡的藝術組織,哪些跟你們關係較密切?
Y:首先是葉紹斌等人發起的Rumah Air Panas(熱水湖屋)。它原本以一個視覺藝術家聚會、創作的工作室,從1997年開始運作。2003年形成藝術團體,並在2006年8月登記為R.A.P.藝術協會。2006年後捨棄實體空間,改以不同計劃為導向與其他空間合作,成員也會在咖啡館定期講座、交流。
2007年成立的Findars(無限發掘)是一個由藝術家經營的藝廊/空間,以視覺、錄像和聲音藝術家為主體。同樣跟聲音有關的,還有一個馬來人藝術家龐克組織,Rumah Api(火之家),專門搞一些龐克和藝術工作坊。2014年慶祝30週年的Five Art Centre是個資深組織,主要關注表演及舞蹈,也辦過展覽和跨領域演出。我們從事藝術和社區活動、藝術家進駐。這幾個組織都有某些共同的關注題材,同時有著不同的活動和經營方法。
Q、談談經營空間的策略或困境,如何跟其他單位截長補短?
Y:我們在經濟上還是無法獨立,除了靠兩名成員在外頭接案子,也會外租空間。由於Lostgens’展出的藝術作品幾乎都屬於實驗性質,因此我們都是以半資助或協辦的狀況出租。又因為Lostgens’和Findars位在同一棟大樓,彼此情誼有如戰友,也有某種互補及良性競爭的關係。過去雖然在不同地方,但彼此對於藝術、社會、政治的理念相近,也時常合作。
Q、面臨遭到迫遷的茨厰街,藝術家社區有何因應之道?
Y:由於政府計畫在茨廠街旁的蘇丹街捷運做地下化工程,要在茨廠街一帶興建118層樓的遺產大樓,目前持續迫遷。2011年我們這群藝術工作者進駐時,當時華團主導保街運動,由於政府的態度相當強硬,業主內部亦嚴重分歧。我主張推動社區計劃,用創意對抗強權的策略(茨廠街社區藝術計畫)。當時有許多業主,包括後來和我們密切合作的幾戶,都曾質疑是否可行。
後來藝術家在保街運動裡扮演重要角色。我們和馬來人、印度人村莊聯合,要求政府承認三種族所在的文化遺產地位。我們也和工程師、行動者、設計師、古跡保存專家合作。同時引進大量的文藝工作者參與保街運動。最高峰時,我們號召了五千人上街,向政府表達保街意願,後來政府承諾將認可茨廠街的文化遺產地位。但在2013年大選過後,承諾並未兌現,幾棟歷史建築遭到拆除,還有一棟被徵用(原計劃將拆除34個單位),保街運動告一段落。
目前藝術家社群的策略是退守第二道防線,擔任社區觀察者及紀錄者的角色。我們做社區口述歷史,蒐集舊照片,推動社區文化建設,同時和茨廠街區的街坊鄰居持續互動,串聯在地組織,準備應付第二波拆遷。
Q、這次區秀詒個展「居所與他方」在台灣頗受矚目。作為在台灣的馬華藝術家代表,她選擇在Lostgens’移地展出的考量為何?
Y:據她人表示,這個場所選擇佈滿了複雜的情感、歷史、時間,和(想像的)地理連結。這是她小時候和少年時期的後花園,在那裡買了人生第一片卡帶,第一本翻譯小說,走路即可回家。「Lostgens’不在一個光線亮麗的區域,而是英殖民時代的舊城區。如今遠離權力核心且已經被資本主義和權力慾望強行逐步架空,處在破敗與想像的進步光鮮形象的模糊交界 處。在如此交織的所在思考展覽本身所希望推進的問題意識,以及其所能打開的對於歷史和地理想像的景深或許會有更多可能。」
Q、作為華人,你們與馬來西亞內部或外部的藝術社群,甚至其他地方的藝術家有何交流?
Y:處在多種族社會,跨種族合作一直是我們的目標,藝術應該超越種族的邊界。當然基於同語言,和華人藝術家合作機會相對較多。我們曾經進駐香港活化廳,互動較密集。和台灣還沒有正式合作,不過目前受邀參與「視覺藝術國際策展資源平台」工作坊暨論壇,將是一個開端。中國那邊沒有合作。因為熟悉接近馬來語的印尼語,目前和印尼較多交流,如藝術進駐計畫,2013年Ruangrupa也邀我們参加雅加達双年展。考慮到多元文化差異可能為經營這樣的空間帶來挑戰;我們在辦活動時都邀請馬來人藝術家來參與街頭藝術活動。像有印尼及馬來西亞國籍的Aisyah Baharuddin曾多次和我們一起進駐社區。這位藝術家自己帶小孩,當我們忙於行政時,她往往扮演串聯附近居民與藝術家的關鍵。
Q、族裔是否讓空間經營帶來一定現實挑戰?例如取得資源有沒有什麼困難?
Y:在吉隆坡,國家和企業並未制定補助政策,幾個單位如國家視覺畫廊可以申請出國交流、展覽機票補助或一些活動經費。一般數目不大也不能每年重複。不過空間補助完全缺乏,這也導致馬來西亞藝術空間發展不蓬勃。旅遊部(2013年前稱文化藝術旅遊部,或加上新聞通訊部)傾向贊助大型活動,企業傾向買賣藝術作品,但華人企業沒有此種傾向。由於馬國政府是以種族分化政策來治理國家,目前只有人口26%的華人確實因為族裔身份而處於不對等的競爭平台。當然,也有不同意這項政策的馬來藝術家跟我們站在一起。
Q、最後對於空間經營有何展望?
Y:除了和德國歌德學院持續交換藝術家進駐以外,也計畫和其他亞洲國家有更多合作。目前Lostgens’成立一個分支「土聚社」,一個策劃本土文化的策展團隊,計劃以藝術、文化為橋梁,銜接本土文化歷史與當代藝術。我們希望未來能獨立經營,不必靠接案子來資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