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Sonic 2015
九月初,邁入第13屆的「城市之音:國際聲音藝術節」(City Sonic: International Sound Art(s) Festival,以下簡稱「城市之音」藝術節)再次於比利時蒙斯(Mons)展開。半個月的展期間,素有「高地古城」之稱的蒙斯吸納超過70組的聲音作品/表演,鳴響於城廓各處:文藝復興時期的鐘樓草地邊、哥德式教堂內、新落成的表演廳廊道間、以Fablab概念設計的貨櫃屋裡,還有遊走四處、裝有氣鳴喇叭的鐵馬尾端。當然,深夜徹響於街角酒吧的DJ秀,也遙相共譜「城市之音」。保留中世紀以來以「中央廣場」(Grand Place)為輻奏中心的城市設計,據點於蒙斯的「城市之音」既凝聚鬧區,又各地流竄,迴盪於訪客漫步其間的巷弄、耳際,又全數浸潤在比利時初秋細雨中。
人說,這趟隨行傾聽的漫步,大概需要兩小時左右的時光,而走完這一趟也大概走過了蒙斯城的一大半。漫步(wandering; stroll),是在「城市之音」藝術節聆聽作品的主要方式。以聽者的意志為中心,漫步結合了移動、遭遇、收受、反饋、擾動與再串聯的運動能量。適合漫步其中又不過於耗時耗力,這讓蒙斯舉辦「城市之音」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這樣的安排,不僅出自結盟相異資源,或是自藝術廳堂中出走的宣示,更是「城市之音」藝術節跨場域與「跨文化中心」經常跨足歐洲各城市策動聲音事件的方法,目的在於開闢一處處異質的「交會點」(meeting point),讓「聆聽」緊隨於「發聲」之後,在閱聽人主動且直觀的「說-聽」循環行動中,讓迥異的地域文化、感覺慣習,相互交會。相對來說,「流浪」(nomadic)式高機動性的資源調度行徑,是跨文化中心主動創造交會點的積極手段;無論是跨國際、城市間,或者城內各區,串聯、交換差異場域與社群資源等方法,都出自這個中心根本的意識形態。
Transculure, Center of Digital & Audio Cultures
聲音即是關聯性本身(Sound as connection)。
這是「跨文化數位與聲音文化中心」(Transcultures, Center of digital and audio cultures,簡稱「跨文化中心」)創辦人、「城市之音」策展人菲利浦.法蘭克(Philippe Franck)的主要關懷。換句話說,若說藝術往往發生於相異關係(relation)迸現之際,藝術便是指向「關係」網絡的。因而,「聲音」建立於「說-聽」循環行動的本質,自然是發生「關係」的現場。依此,如何定論「聲音藝術」(sound art)從不是「城市之音」關注的焦點,反而,「藝術還有哪些創造關係的可能」才是持續發聲的目的所在。
可以這麼說,正由於「城市之音」自外於「聲音藝術」分類,「聲音」與「藝術」兩者單純的本質與開放性,始得應和無虞。這個極簡的概念大概可以用法蘭克的這句話說明吧:
只有我們撇除音樂性的範疇問題,專注於『聲音』本身,才是談『聲音藝術』的基礎。(註1)
事實上,比利時混合語系的對話體系,正是1996年跨文化中心成立於布魯塞爾時,匯聚當代藝術與新媒體藝術創作能量的基礎。爾後2003年,隨著數位科技、網路媒體與藝術創作結合之勢漸漲,首屆「城市之音」藝術節於蒙斯成立。結合蒙斯今年(2015)獲選「歐洲文化首都」(European Capital of Culture)挾帶豐沛的文化投資資源與世界性的媒體效應,「跨文化中心」回返「城市之音」發跡據點蒙斯,集中舉辦並擴大參展藝術家規模,更首次加入亞洲藝術家參與,即與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合作的「異響2015─台比聲音藝術交流計畫」(B!as 2015: Taiwan-Belgium Sound Art Exchange Project,簡稱「異響2015」)。四位參展藝術家:王福瑞、王仲堃、姚仲涵與張永達,正是本屆「城市之音」藝術節的強打之聲。
「如何告訴你我都聽到什麼?」
在此次台灣、比利時首次合作中,「交流展」尤其強調的台灣「代表性」,大可以這四位藝術家作為指標。台灣約莫從1990年代中期起,地下文化、學院養成再至國際徵件或競賽,展覽與噪音演出等能量的集結、傳承與積累,各種隱而不顯的台灣聲響藝術發展脈絡,亦大致交錯發展於上述四位藝術家身上。(註2)
然而,台灣的聲音創作有什麼特質?是我們數度啞然的問題,其原因大致來自幾個尚未明朗的問題。(註3) 一是,我們是否已見聞充足,以致得以區辨「台灣聲音創作的特質」呢?二是,即使自認見聞充足,「聲音」是否真有一種說得出來的「地域特質」?再來也許就是牽涉到文化政治的認同問題:當我們說「台灣的聲音」的時候,「台灣的」的排他性成立嗎?當然,我們還是可以羅列一些台灣聲響創作總體的「精神狀態」。諸如:以數位科技結合機械原理為基礎的作品運轉機制,它們多半以裝置的形式呈現;或者結合現成物件與基本音響系統的實驗噪音,多半以即興表演的方式呈現。然而,除了這些方法、形式上的特質,還有哪些真正能夠「談」出聲音的可能說法呢?
異地是否有異響?實在難以定論。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台灣鮮少有「城市之音」藝術節的獨特特質:機靈與趣味性,來自容易與而且往往必須與作品互動的「體驗」設計。「體驗」指的是同時包含聽覺、視覺與動作(movement)等身體直覺。在此,「互動」有時是類比式的「敘述概念」或數位科技「擴增實境」開啟的想像與投射,抑或挪動、轉動物件造成的物理效應,但絕非限定於動態感應或訊號回饋的科技功能。可以這麼說,「城市之音」開啟一種自然律:創作者不再主導作品「發聲」的啟動機制,以觀者即時、現地(on-site)的行為(action)/表演(performance)為主要的發聲動能。從這點來說,「城市之音」作品富含的普羅(popular)調性,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根本於數位媒體「共享、串聯」的基進民主意識形態。從前衛藝術的精神來說,內含於「城市之音」藝術解域、跨域與重構的革新警覺,都相當值得借鏡。
從這裡我們可以發現,回到前文提及「聲音」、「藝術」兩者既純粹且開放的共同特質,其實也不符合這裡「對照組」式的界定。甚而,「視覺」在此脈絡下甚可能與「聽覺」等價,而「藝術」才是終極的關懷!其中的道理也許可以再度借策展人法蘭克的話述明:
「聲音」或多或少都與「視覺」產生關聯─那怕僅是心境上的視覺投射─但同時,只要觀者足具洞察,「聲音」便能持續在它自有的召喚能量中,自我充足。也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欣賞「聲音」不言自明的存在與能量。(註4)
這樣的論點,相當程度可以呼應張永達「相對感度」系列作品的概念,亦即以裝置作品為基點,讓觀者透過觀看、聆聽作品運作,進而翻轉出不可見、但可感的聲音、 動作所構成的圖像。而這個「圖像」本身,既是造型上的,也是動態的、聽覺的。無論感覺自何處竄升,「聲音」所開啟的,都是觸發自「身體」的歧異感覺,而藝術,也才在這歧異中持續創造千萬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