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Rights of the articles on No Man’s Land are reserved to the original authors or media. No Man’s Land is authorized to reproduce and distribute the articles freely. Users may distribute the articles on No Man’s Land accordingly to the above terms of use, and shall mark the author, and provide a link to the article on No Man’s Land .
「數位荒原」網站上文章之著作權由原發表人或媒體所有,原發表人(媒體)同意授權本站可自由重製及公開散佈該文章。使用者得按此原則自由分享本站收錄之文章,且註明作者姓名、轉載出處「數位荒原」與網頁的直接連結。
Contact
Please fill out your information to contact No Man’s Land .
The information you supply will only be used by No Man’s Land .




Subscribe No Man's Land
Please fill out your email to get the latest from No Man’s Land .
The information you supply will only be used by No Man’s Land .
Unsubscribe No Man’s Land
ISSUE 5 : 「ピカッ!」
How to Create “My/Our” Event: Questions about Performance in Beautiful World – Survival Dance
如何創造屬於「我的(我們的)」事件:《美麗世界:倖存之舞》中的表演問題
August 20th, 2012類型: Image
作者: 王柏偉 編輯: 鄭文琦
為什麼Chim↑Pom總做一些看似無助於事件解決的事?為何要在廣島原爆圓頂館上空寫下『ピカッ』這個容易讓人想起美軍在日本投下原子彈的文字?在城市中騎機車拿著烏鴉標本並放送烏鴉叫聲引來一大群烏鴉;將自己追捕具超強都市環境適應力的涉谷區老鼠記錄下來並製成皮卡丘到底是在幹什麼?假如這一切行為/表演必須有意義,我們必須解答何以「表演」能成為面對行為所指涉事件的手段。
圖1: Black of Death (above the Diet Building, Nagatacho, Tokyo); (c)Chim↑Pom

你到底相信誰?是你的眼睛還是我的話?

—格魯喬·馬克思(Groucho Marx)

 

面對Chim↑Pom的諸多作品,我們直覺的問題是:為什麼Chim↑Pom總是做一些從一般人的角度看來,無助於事件解決的事情?

到底為什麼要在廣島原爆圓頂館上空寫下「ピカッ」(Pika)這個容易讓人想起二戰美軍在日本投下原子彈的文字呢?二戰結束不是已經很久了嗎?現在用這種全然無法改變任何結果的挑釁到底用意何在呢?(〈在廣島上空寫下ピカッ!〉)或許同樣也讓人不解的,在東京市中心騎著機車拿著烏鴉標本並放送烏鴉叫聲藉以引來一大群的烏鴉這樣的做法,好像不過是複製希區考克《鳥》這部影片中經典的驚恐畫面,或許能夠製造某種恐慌的效果。不過,這麼做如果不像是在電影院中看電影一樣,是為了提供大家一種日常生活之外的例外經驗,那在城市之中進行這種行為的目的又是什麼呢?(〈死亡之黑〉;圖1)

將Chim↑Pom自己追捕具超強都市環境適應力的涉谷區老鼠的過程記錄下來,並將捕到的老鼠製作成皮卡丘式的標本到底是在幹什麼呢?難道Chim↑Pom分不清現實與卡通虛擬情節之間的差別嗎?(〈超級老鼠〉;圖2)在2011年311福島核災事件之後,Chim↑Pom去到東京電力公司發生事故的核電廠,從那裡步行四十分鐘直至本為觀看新年破曉奇景而蓋的觀景台,在那裡插上一面國旗,並在靠近福島核一廠附近的空地上做了一個身著防護衣的稻草人,在那個艱難的時刻難道不是浪費人力的行為無效之舉嗎?(〈真實的時刻〉;圖3)所有以上這些行為,以及Chim↑Pom許許多多與此讓人有類似疑問的作品為什麼能被認為是藝術呢?到底這些「藝術作品」具有什麼樣的內涵,讓Chim↑Pom覺得這麼做才對得起「藝術家」這個稱號呢?

 

圖2: Super Rat; (c) Chim↑Pom

上述的這些問題都是我們從「直覺」出發,認為Chim↑Pom所做不過是「徒勞」之舉、無法直指問題核心的狀況下所提出的。這樣一種問問題的方向,顯然與Chim↑Pom團員自身對於自己作品的認識不同。Chim↑Pom團員們必然覺得這些作品與行為是有意義的、是直指(原爆、生存環境、核災)問題核心的。於此,我們會發現,一般人的直覺與Chim↑Pom對自己行為之認識兩者間的差異,無異是個關鍵,用以回答Chim↑Pom為什麼要以這種「表演(performance)」的方式來面對這些重大的社會與生存問題。

 

資訊與大眾傳播媒介

或許讓我們先行懸置自身對於Chim↑Pom作品的「徒勞」之感,回頭思考上述「(一般人的)直覺」的內涵。換句話說,回頭檢驗我們自身的認知框架如何將某些事情「直接認定」為徒勞,同時忽略了這些「認知框架」是如何成為我們「思惟」一部份的。(註1)

圖3: Real Time, video; (c) Chim↑Pom

當我們嘗試著將思惟與認知框架(範疇)兩件事情區分開來的時候,(註2) 對於身處大眾傳播媒介時代的我們來說,「自己的眼睛」與「權威人士的言語」這兩種引言中格魯喬·馬克思所建議的媒介看來都不適合。因為大多我們所知的事件都是透過大眾傳播媒介傳遞到我們的眼前,不管是我們的眼睛所見的影像,還是其他人(包括權威人士)對於事件整體 (註3) 的認識都是透過「遠距傳遞視野(tele-vision)」的技術所得,這種技術弱化甚至解消了在大眾傳播媒介大幅浸染我們日常生活並決定我們認知方式之前,我們用肉身來為自己在世界之中定位的方式。瓦登菲爾斯(Bernhard Waldenfels)認為這導致了「單純無身體的肉身(reiner körperlose Leib)」與「純粹無肉身的身體(bloßer leiblose Körper)」這兩種情態的發生,(註4) 前者指的是「我們不再擁有能夠在世界中為自我定位的身體,而只剩只有極度弱化之『此處感(Hier-Gefühl)』的肉身」,這種身體不擁有其所處背景的任何特徵;相對於此,後者則指稱「我們的身體失去了其與特定位置的聯繫,它能夠同質地出現在許多不同的位置上」。(註5)

在語言表述(與社會集體意識)上,這就呈現為主詞的我(I)與受詞的我(me)兩者間的分裂。

抽象一點來看,不管是〈K-i-s-s-i-n-g〉(圖4)還是〈Breaking Piece(Peace)〉這個作品,都顯示Chim↑Pom所在意的,就是「如何用藝術去縫合這些發生在個體與集群層面上的分裂或是由災難所帶來的創傷」。正是因為大眾傳播媒介遠距傳遞資訊的技術能力將「軀體(Leibkörper)」所擁有的媒介功能與形式功能 (註6) 大幅區分開來,透過資訊的傳遞,並利用「肉身/身體」這組區分一方面擴大了我們的經驗空間,另一方面也讓我們的經驗空間變得多樣化。在這樣的理論背景下,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擁有皮卡丘肖像權的Pokemon公司會對〈超級老鼠〉這件作品提出展覽規範,因為藉由將老鼠的肉身(「單純無身體的肉身」)與身體(「純粹無肉身的身體」)結合在涉谷區老鼠的身上,大眾傳播媒介所塑造出來的皮卡丘形象的「普世存在感」與涉谷區老鼠的「此處感」就疊加在一起了。這就讓涉谷區老鼠橫行的潛在威脅感可能隨著「皮卡丘」形象而滋生蔓延,無怪乎Pokemon會這麼緊張。

 

圖4: K-i-s-s-i-n-g; (c) Chim↑Pom

觀察與影像

遠距大眾傳播技術導致軀體的媒介功能與形式功能分化開來,同時大幅縮限軀體在世界之中為自我定位的功能,這使得我們「直接以體驗所遭遇到事物」並非以其事物性的方式而成為一個「對象(Gegenstand)」,就像胡塞爾(Edmund Husserl)所說的:「那些我們實際上體驗到的東西…我們是看不到的(註7),而必須繞過「後設溝通(meta-communication)」(註8)、「後設知識(meta-knowledge)」、「後設語言(meta-language)」、「後設觀看(meta-looking)」這類的「觀察(Beobachtung)」形式才得以變成我們認知的對象。(註9)「真實性」因而不是依附在前述「軀體」所代表的感知整體上,而是依賴「眼睛」來達成確證的效果,於此,「由事物而來的特定資訊(die Information von den Dingen)」讓位給「一種關於事物的資訊(eine Information über die Dingen)」,被視為是「真實」的東西因而「總已經(immer schon)」以資訊的方式而呈現給我們,(註10) 在影像成為感知的主導媒介的時代,影像性資訊佔有真實性的位置,(註11) 我們在這裡抵達了在本文開始時被我們所懸置的「直覺」在大眾傳播媒介時代所佔據的位置,與此相同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牛〉、〈貓〉這兩件作品中,Chim↑Pom認為這樣的影像具有傳達真實事件的能力的原因。

然而,當重大事件發生時,這樣一種「資訊影像式真實性」的認知方式在體驗層面上總是「間接的」,正如我們上一段中用了許多「後設–」來加以表述的那樣。這種立基於「分裂的我(Ichspaltung)」與「多樣化的我(Ichvervielfältugung)」(註12) 之上的「間接」有違我們日常生活中對於「統一之自我意識」的體驗,猶有甚者,由於這種「統一之自我意識」的匱乏,讓「我是我自身行動的動因」這個胡塞爾所謂「運動感(Kinästhesie)」無法成形,簡單地說,遠距大眾傳播媒介的日常化讓我們這個時代失去了能夠連結「我知道」與「我能夠」兩者的方式。或許正是這樣,〈Men Hole〉(圖5)中Ellie的縱身一躍、〈KI-AI 100〉中的一百個呼喊、或是〈真實時刻〉中Chim↑Pom從福島核電廠走至眺望台的行為,都是為了追尋一種大眾傳播媒介時代失落的「自我統一性」與「運動感」。

 

圖5: Man Hole; (c) Chim↑Pom

藝術作為一種恢復統一性的方案

然而,我們該如何去「縫合」「我知道」與「我能夠」兩者間的斷裂呢?於此,維若拉(Franciso Varela)、湯姆生(Evan Thompson)與羅許(Eleanor Rosch)三人推薦了宗教性的做法,認為龍樹中觀派的正念靜心能夠在意識與日常生活經驗間架橋,讓我們拋棄現象學仍然維持在理論層面上的科學進路,進到「意識(consciousness)」與「心智(mind)」兩者統一的狀態。(註13) 相較於維若拉等人的將問題推回「觀察者自身」並尋求放棄「我執」的做法,Chim↑Pom無疑地採取了一條「藝術」的迂迴道路。

正如〈Level 7 feat 明日的神話〉這個作品在岡本太郎位於澀谷車站的〈明日的神話〉這幅大型壁畫中的邊緣缺角空白處補上由Chim↑Pom創作的〈Level 7〉這種做法,Chim↑Pom將一個「(對岡本太郎〈明日的神話〉來說)可能的未來」(也就是〈Level 7〉這個在〈明日的神話〉出現之時尚未存在的未來作品)添加在「既存的未來」(岡本太郎的〈明日的神話〉)之上,整體扭轉了〈明日的神話〉這個作品所原本具有的時間視域。這是一種以「可能性(Möglichkeit)」而非「真實性」來建構「實在(reality)」的美學提案,(註14) 這種提案並不首先要求以中觀派的方式來將自身塑造為一個認知科學意義上的神經元 (註15),而是以藝術對於「可能性」的強調,以及「在世界之中製造更多可能世界」的方式拓展我們所擁有的「可能的未來」這個選項。這是一種把「未來」以「可能性」的方式嫁接在「過去」的藝術方案,〈在廣島上空寫下「ピカッ!」〉中的日文「ピカッ」所肩負的就是這樣的連結能力。作為優秀的藝術家,必須要能創造這樣的連結物件,不管是〈死亡之黑〉中能夠引來實際烏鴉群的假烏鴉與烏鴉聲音,或是能夠引發人們去思考未來的〈Destiny Child〉中沙地上穿著防護衣遊戲著的孩童雕像都是這種能力的最佳證明。策展人黃建宏於就在藝術空間所推出的《美麗世界:倖存之舞》這檔展覽透過Chim↑Pom這些作品呈現了一個可操作的方案,展示了「藝術」如何能夠創造媒介來連結「我知道」與「我能夠」的方式,對Sybille Krämer來說,這樣的連結與縫合正是「表演」最為重要的內涵。(註16) 事件因而能夠不只是在「我知道」的層面上是「他(們)的」,而能夠在「我能夠」的層面上是「我(們)的」。

Footnote
註1. 以瓦登菲爾斯(Bernhard Waldenfels)的用語來說,就是要考慮這件事「是如何成形的(Gewordenheit)」。
註2. 類似的是由於其神經生理學家的背景,Kurt Goldstein是以正常事物的具體觀點(konkrete Einstellung)作為他為認知上範疇觀點(kategoriale Einstellung)的設定,並將思惟與範疇相互等同,這預設了某種具有普遍性的、不待人類以認知來加以轉換的「(外在)真實性(Wirklichkeit)」,關於這個討論見:Kurt Goldstein, Der Aufbau des Organismus: Einführung in die Biologie unter besonderer Berücksichtigung der Erfahrungen am kranken Menschen, ed. by Thomas Hoffman / Frank Stahnisch, München: Wilhelm Fink, 2012。 針對這點,梅洛-龐蒂認為Kurt Goldstein忽略「身體」如何作為時空範疇與思惟建構兩者的媒介,更細緻的討論見:梅洛-龐蒂著,姜志輝譯,《知覺現象學》,北京:商務,2001,頁135-195。
註3. 在這裡考慮的是關於事件的所有關連可能性而非單一的現象,或者可以用「事件叢結(event complex)」稱之。
註4. Bernhard Waldenfels, Experimente mit der Wirklichkeit, in: Medien, Computer Realität: Wirklichkeitsvorstellungen und neue Medien, ed. by Sybille Krämer, Frankfurt a. M.: Suhrkamp, 2000, p. 213-243.
註5. 以宅男的身體性來為這兩者的區分做更為清楚的說明。黑暗房間中的宅男身體就是「單純無身體的肉身」,簡單地說宅男之所以「宅」就在於小房間中的宅男肉身只擁有某種最低限的「此處感」;相對於此,當宅男的軀體透過沈浸式頭盔、數據手套、甚至單純只是文字…等這些設備虛擬地在網路中出現的時候,他同時間擁有數個出現在不同網路位置上的「純粹無肉身的身體」。
註6. 在這裡使用盧曼(Niklas Luhmann)意義下的「媒介/形式」這組區分。
註7. Edmund Husserl,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Erstes Buch: Allgemeine Einführungin die reine Phänomenologie 1. Halbband: Text der 1.-3. Auflage – Nachdruck, ed. by Karl Schuhmann. Netherlands: Martinus Nijhoff, 1977, p. 369.
註8. Juergen Ruesch, Gregory Bateson, Communication: The Social Matrix of Psychiatry, N. Y.: Norton, 1987, p. 209ff.
註9. 在這裡使用魯曼意義下的「觀察」概念。
註10. Paul Watzlawick因此指出:「對我們來說,看來真實性就是我們認為它是真實的(wirklch)的東西。」Paul Watzlawick, Janet H. Beavin, Don D. Jackson, Menschliche Kommunikation: Formen, Störungen, Paradoxien, Bern / Stuttgart / Wien: Hans Huber, 1967, p. 244。我們必須注意到這看似套套邏輯的相互定義方式其實具有我們前述所謂語言層面上的分裂效果。
註11. 關於這點,德.賽托(Michel de Certeau)早已注意到「觀看—影像—理論」三者的共構平面整體建構了現代人對於「實在」的認識,更為深入的討論請見Michel de Certeau著,〈行走於城市〉,收於:《日常生活實踐: 1. 實踐的藝術》,方琳琳、黃春柳譯,南京:南京大學,2009,頁167-192。
註12. 我們在胡塞爾現象學的意義下使用這兩個概念。
註13. 更深入的討論請見:Francisco J. Varela, Evan Thompson, Eleanor Rosch著,李恆威、李恆熙、王球、王霞譯,《具身心智:認知科學和人類經驗》,杭州:浙江大學,2010。
註14. 於此請參閱Dirk Baecker, Kommunikation, Leipzig: Reclam, 2005。
註15. 關於認知科學意義上的神經元隱喻請見Robert M. Harnish著,王淼/李鵬鑫譯,《心智、大腦與計算機:認知科學創立史導論》,杭州:浙江大學,2010,頁70-88。
註16. Sybille Krämer, Was haben ‘Performativität’ und ‘Medialität’ miteinander zu tun? Plädoyer für einer in der ‘Aisthetisierung’ gründende Konzeption des Performativen. Zur Einführung in diesen Band, in: Performativität und Medialität, ed. by Sybille Krämer, München: Wilhelm Fink, 2004, p. 13-32.
See Also
Chim↑P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