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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3 : Anonymous Chorus
New Media Art: Chances for Hong Kong and Taiwan, part1
台灣與香港新媒體藝術的契機I:知識主體、感知與實踐
March 14th, 2012類型: Interview
作者: 邱誌勇 , 黎肖嫻, 貢幼穎 (整理) 編輯: 鄭文琦
《聽覺摹寫》由香港城市大學創意媒體學系主任黎肖嫻與數位藝術中心展覽組廖芊喬共同策畫,藝術家為:羅海德(Hector Rodriguez) 、穆地(Marco De Mutiis)、楊嘉輝、黎肖嫻、江薦新、王榆鈞、陳佳慧。「數位荒原」也邀請黎肖嫻與台灣新媒體藝術學者邱誌勇進行對話,由各自背景展開關於台灣與香港新媒體藝術創作、觀念與教育方面的討論。

數位荒原:兩位老師先請各自談談自己的養成背景吧。

黎肖嫻(以下簡稱黎):我的訓練有幾方面,一是媒體理論。我在念博士之前念的是傳播,那時已清楚定位自己在傳播學的位置,也就是不是量化,而是批判的那一派,這跟我對文化的興趣有關。研究傳播其實就是研究媒體文化,後來念電影時我把以媒體做為全盤批判觀點的做法,變成一個比較廣泛的、文化的批判觀點。簡單來說,文化批判容許我們小心地分析媒體表現,也可以讓我們看到媒體並不是獨立運作的單位,它一定要全盤的跟社會、文化、生活一起來談。

後來唸到博士,因為我算是個影痴,自然就覺得這是最重要的研究對象。你看到我寫的東西,基本上是電影研究訓練出來。但很多人不明白電影研究,以為我們都在研究電影文本。其實從博士的訓練角度來看,一開始就超越了文本。我的興趣是在電影的歷史發展,以及過程裡它怎麼從科技發展的方面跟社會互動、跟別的創造媒體比方說當代藝術、文學互動等等,其實它們都是不能分開的整體。也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很執迷於一個討論,就是:「電影、影像跟社會之間應該是什麼關係?」因為我看到大部分人用我稱之為「鏡子論」的方法去討論媒體跟社會;就好像媒體是一面鏡子,社會裡有甚麼事,我們都可以從媒體裡去看到。因此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想發展一個較複雜的理論模式討論這個問題。

1998年我到創意媒體學院教書,那時創意媒體學院剛開始,第一批只有三、四個老師,我是其中一個。我覺得它的出現對我很重要。因為教學以及我跟學生的關係,讓我知道我不可能再只做理論家。其實我年輕時接受過很多藝術的訓練,例如畫畫、音樂等,這些被我丟掉多年的東西很容易在這個前提下再回來。我從來不覺得若我是媒體研究就只研究媒體,你做電影研究就只研究電影。我發覺,創意媒體學院跟電影的前途其實是很重要的問題。作為一個研究者,我覺得電影研究沒前途;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清楚地界定電影研究的應該是什麼。英文系、媒體系也都可以研究電影,那我們獨特的地方是什麼?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但從一個理論的位置,經過對媒體歷史的強烈興趣,再進到創作,我覺得門就打開了。我覺得很多問題其實可以多幾個角度去討論。

創作對我來說是一個行動,讓我重新定義我要問的問題。我覺得,如果日常生活裡,數碼工具已經用那麼多的話,電影自然該去思考自己的位置在哪裡。我很怕人家問我「妳用什麼媒體創作」,因為我覺得什麼適合就用什麼,當video適合時就用video、文字適合時就用文字。所以人家覺得我很「浮濫」。

我越來越覺得電影院裡的電影工業好像是歷史進行的一種過渡,或更嚴重地說,好像一種剩餘。好像是這個紀錄已經存在,不能立刻把它關掉。但很多時候是商業努力用很多方法去維持它的存在。甚至連電影評論也在玩同個遊戲。評論說很多話是為了維持這個權力圈,而不是對知識的生產有什麼貢獻。Positive knowledge production是很重要的,無論搞歷史、搞理論、搞創作,我都希望做這些事的前提是問一些問題,以讓我們更發掘、明白自己的現況。

 

邱誌勇(以下簡稱邱):我的背景跟黎老師很像似。我以前是學攝影,碩士也是唸傳播,也是從批判理論開始。所以我比較關注史學和對歷史的研究方法;也是一直在看媒體和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早期我從批判觀點看媒體科技的演進,後來到美國唸跨領域藝術時,我開始把媒體研究、批判理論,還有傳統受過的這些影像訓練統統結合在一起。回到台灣後跟黎老師在香港遇到的情況一樣:很多人覺得我們不學無術、沒有一個特定而明確的專長,好像我們什麼都可以談。

2007年我踏入數位媒體領域,那年是第一屆數位藝術評論獎,也是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剛開始營運,我把以前所學的和數位媒體、數位藝術做結合。和黎老師一樣,我在評論過程中不著眼於某一個特定媒體,我比較事件導向;如果一個事件、一個議題被創造出來,我關注的是它在社會裡面的關係。例如「微電影」或是現在歐洲的「行動電影」(mobile film)、「口袋電影」(pocket film),它們轉化了電影觀影的平台,這些呼應了黎老師剛剛所提電影在電影院裡那種「剩餘」。

知識應該是理論和實作相輔相成產出的,它們應該具有理論性,並反映在實踐上。長期以來創作者遇到的焦慮是:不知道為什麼創作。你問很多藝術家為什麼這樣做作品,他說不出來,在台灣尤其如此。台灣比較不像歐洲藝術家經常是在深層思考及文化訓練之後,發展出既定的想法。比如說我們在看維歐拉(Bill Viola)的錄像時,我們會覺得他有一個固定的意義在;但在台灣很多年輕藝術家是為了創作而創作,可能沒有那麼深層的文化思考。

 

:不過衝動也是很重要的,衝動是我們成年人已經沒有的東西。另外,我也想回應一兩個想法,跟你的講法也很一致。那就是我們都是到美國受教育的,我一度很擔心我們會不會過於全盤地接受西方的知識系統、將其搬回來,但後來我覺得這不會是個問題。只要你站好自己的主體位置,其實就沒有這個問題。 我教學時也發現:其實我們根本就不需要所謂最好、最重要、最正確、最準確的方向,而是應該允許不同的位置。一方面就我個人的創作而言,我不會受媒體的類別框限;另一方面,我也經常對我的學生說,其實創作就是一種遊戲,所以若將遊戲視為一種方法,什麼都可以玩、形式的東西也可以玩。

 

:對。以影像來講,我在碩士的階段接觸到包括香港卓伯棠一派的老師,他們帶給我們的很多觀點,其實是奠基於西方理論。我開始思考電影研究不會只是研究文本,它應是文本跟社會、文本跟政治、文本跟性別,很多不同角度的交互關係。所以長期以來我關注的,都是交互文本的概念,也就是文本跟文本之間、文本跟其他面向之間的互動關係。

後來我將這樣的概念帶進數位藝術、新媒體藝術領域時,也發現同樣的情形。因為這個領域太新,所以它不斷從不同領域借很多東西來,跟早期唸傳播時類似。所以我就把以前我在美國最主要的理論基礎——現象學,帶進這個領域,然後竟發現很多人在談「感知」(perception)。(:這個展覽也是。)所以我覺得將不同的學習背景帶入支持這個領域,好像是股趨勢,也是當代的顯學。所以其實我們的背景是非常類似的。

 

:我覺得這在藝術教育範疇有時很管用。例如有次我讓學生試著玩一個360度鏡頭,因為鏡頭買來時已有一個現成的軟體可操控,可以做全景的城市,我說這個人家已經做過的不可以做,其他都可以做。後來他們就用自己的方法把立體的空間變成平面,發現城市裡的建築其實可以發展出很多不同空間的戲劇。所以說,我不想把我的想法變成某個準則,有些時候你就給學生一個工具吧,看他可以怎麼用;這是我們需要意識到的。

 

:剛剛黎老師談到的理論反思問題,現在台灣也如火如荼進行。如果沒記錯時間,南藝大孫松榮老師指導的《藝術觀點》雜誌,今年4月號我將會有篇文章反思西方理論被應用的問題。該期編輯主軸是:若完全把理論當成身體有殘缺時附加上來的義肢,去詮釋當代本地的創作,中間會不會有問題。這也是我不斷在思考的,我用西方理論看台灣作品時,也是想把西方理論在地化,讓它能夠跟在地的創作結合。我很贊成黎老師講的,就是工具的形式並不那麼重要,它只是一個工具,本質、內容才是更重要的。

 

:我覺得可以說是也不是。我覺得形式也很重要,尤其就數位藝術來說,如果我們不懂手裡的工具,那根本也沒有內容可談。所以我覺得還是需要再作細分。

 

:我補充一些修正,例如在現在這個數位時代裡,大家都很熟悉電腦,如何使用電腦被視為理所當然。當大家都會操作這些工具的時候,工具變得很普通、大家都很會用;就像傑佛瑞.蕭(Jeffrey Shaw)玩電腦就像畫家在拿畫筆一樣自然,在大家都會用的前提之下,背後的創意應該是更重要的。

 

:電腦是不是都是我們很自然的一部分這件事,我仍以為是也不是。因為我們現在認識的電腦已是神秘化的電腦,我們根本不懂得電腦裡是如何運作的。那些大廠牌已經把很複雜的程式變成容易操作的軟體塞給我們,我們可以做的東西被一個軟體就決定了,例如:Photoshop、Premiere、Final Cut等;它們給我們的時候已經決定了我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我覺得如果我們還想往實驗性、創造性的方向走,可能就是在電腦已充滿生活的這個大前提下,再往低階方向前行,因為這可能是創作的所在。我覺得這次展覽的幾位藝術家,他們有趣之處並不是說最後要產出什麼理論性的議題,因為我知道他們怎麼工作;最難的是在一些低階的地方去做決定。不過這是後話,往後我們可以再多談些。所以我覺得我們還在數碼藝術時代的開端,也可能還沒有開始。

 

數位荒原:我注意到香港好像特別重視一個「創意媒體」(creative media)的說法,在這樣的分類下,不會特別受到現代主義對於媒材掌握的論述影響。接下來請黎老師和邱老師分別談談香港、台灣如何針對對「新媒體」(new media)或「媒體藝術」(media art)進行掌握。

 

:「創意媒體」這個名詞有一點尷尬,這跟它被創造的歷史有關。十幾年前我們的大學要成立相關領域學院,希望強調創意。「創意媒體」這個講法誰都聽得懂但也好像聽不懂,所以很麻煩,引來很多人問它是什麼東西。奇妙的是,現在「創意媒體」已經變成香港媒體工業、創意工業的重要字眼;你用的話,人家就知道你在講什麼。學院也想過很多次要更名成「新媒體學院」或「媒體藝術學院」,但我們的老闆覺得不要改,因為他覺得改了別人就會把「創意媒體」這個招牌拿走,到時我們就後悔了。

有一些用詞只有描述性而不具批判性,比方說「綜合媒體」(mixed media)、「多媒體」(multimedia)。在商業領域裡,人們需要這種字去讓他們想像一個什麼都可以使用的平台,但大多時候這種想法其實是很保守的。在香港,大部分使用這些字眼的人是搞劇場的,他們希望有些投影、影像等等。很多所謂實驗劇場的表演標明是劇場加上裝置藝術,實際上可能是某個裝置藝術家在場上放一件作品。我不是取笑,但是一直以來,在香港無論是藝術歷史的發展還是政府藝術資金的調配上,劇場一向是老大哥,佔用了大量資金,這是現實。他們很喜歡用「多媒體」一詞。另外一般人也會將網站叫做多媒體,因為可以把所有的素材、文字都放上去。

我們學院很有意識地把一些現代主義的想法加入課程內容裡。「跨媒體」(intermedia)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字詞,不知道在台灣有沒有使用。我們學院分幾個小部門,我的部門就叫「批判性跨媒體(Critical Intermedia)實驗室」;整個學院只有我們認真討論新媒體的理論與問題,其他部門重點則在拍電影或做動畫。跨媒體重要在於,不是把電腦和現存的媒體匯流的想法;而是介於兩個媒體之間,它叫「第三媒體」(third media),第三媒體是一種狀態,它不可能被界定A或是B,我們沒有大聲宣揚跨媒體,但暗地裡,這是我們一個現代(modern)的理想:一個中間的狀態。一個作品如果是這個也是那個,就是一個很好的狀態,讓我們在對話上可以對流、辨證。

跨媒體因為是現代的,所以也很強調媒體本質(media specificity)。例如電影來說,膠捲是不是一定要用這種機器放映,檔案是不是一定要用這個投影機去投?就像對畫家來說,如果沒有畫布,繪畫會變成什麼樣子呢?如果不用油彩而用別的東西畫畫,會怎麼樣呢?這對畫家來說就是媒材(與媒體同字)本質的問題。自然我們會問,對新媒體的創作者來說,還有沒有現代主義的媒體本質位置?這是很重要的問題。就像我剛剛說的,電腦不重要,電腦裡有什麼才重要,這可能都是我們現在還堅持一種現代主義出發的「媒體本質為本」的想法,但有時媒體本質好像也不代表全部。

 

:我的想法也是在很含混的狀態。我不是那麼現代主義的,也不是後現代主義的人。有時候我覺得自己站在哪裡都不是的空間。剛剛談媒體本質的獨特性,某種程度對我來講是重要的。但媒體科技取代速度太快,尤其是軟體應用的取代速度太快,硬體更新速度更不用講。根據我的觀察,台灣現在年輕創作者掌控軟硬體的能力都很強,反而在創作上出現一個問題,就是科技的影子太重;他們要用最新、最好的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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