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荒原:兩位老師先請各自談談自己的養成背景吧。
黎肖嫻(以下簡稱黎):我的訓練有幾方面,一是媒體理論。我在念博士之前念的是傳播,那時已清楚定位自己在傳播學的位置,也就是不是量化,而是批判的那一派,這跟我對文化的興趣有關。研究傳播其實就是研究媒體文化,後來念電影時我把以媒體做為全盤批判觀點的做法,變成一個比較廣泛的、文化的批判觀點。簡單來說,文化批判容許我們小心地分析媒體表現,也可以讓我們看到媒體並不是獨立運作的單位,它一定要全盤的跟社會、文化、生活一起來談。
後來唸到博士,因為我算是個影痴,自然就覺得這是最重要的研究對象。你看到我寫的東西,基本上是電影研究訓練出來。但很多人不明白電影研究,以為我們都在研究電影文本。其實從博士的訓練角度來看,一開始就超越了文本。我的興趣是在電影的歷史發展,以及過程裡它怎麼從科技發展的方面跟社會互動、跟別的創造媒體比方說當代藝術、文學互動等等,其實它們都是不能分開的整體。也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很執迷於一個討論,就是:「電影、影像跟社會之間應該是什麼關係?」因為我看到大部分人用我稱之為「鏡子論」的方法去討論媒體跟社會;就好像媒體是一面鏡子,社會裡有甚麼事,我們都可以從媒體裡去看到。因此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想發展一個較複雜的理論模式討論這個問題。
1998年我到創意媒體學院教書,那時創意媒體學院剛開始,第一批只有三、四個老師,我是其中一個。我覺得它的出現對我很重要。因為教學以及我跟學生的關係,讓我知道我不可能再只做理論家。其實我年輕時接受過很多藝術的訓練,例如畫畫、音樂等,這些被我丟掉多年的東西很容易在這個前提下再回來。我從來不覺得若我是媒體研究就只研究媒體,你做電影研究就只研究電影。我發覺,創意媒體學院跟電影的前途其實是很重要的問題。作為一個研究者,我覺得電影研究沒前途;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清楚地界定電影研究的應該是什麼。英文系、媒體系也都可以研究電影,那我們獨特的地方是什麼?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但從一個理論的位置,經過對媒體歷史的強烈興趣,再進到創作,我覺得門就打開了。我覺得很多問題其實可以多幾個角度去討論。
創作對我來說是一個行動,讓我重新定義我要問的問題。我覺得,如果日常生活裡,數碼工具已經用那麼多的話,電影自然該去思考自己的位置在哪裡。我很怕人家問我「妳用什麼媒體創作」,因為我覺得什麼適合就用什麼,當video適合時就用video、文字適合時就用文字。所以人家覺得我很「浮濫」。
我越來越覺得電影院裡的電影工業好像是歷史進行的一種過渡,或更嚴重地說,好像一種剩餘。好像是這個紀錄已經存在,不能立刻把它關掉。但很多時候是商業努力用很多方法去維持它的存在。甚至連電影評論也在玩同個遊戲。評論說很多話是為了維持這個權力圈,而不是對知識的生產有什麼貢獻。Positive knowledge production是很重要的,無論搞歷史、搞理論、搞創作,我都希望做這些事的前提是問一些問題,以讓我們更發掘、明白自己的現況。
邱誌勇(以下簡稱邱):我的背景跟黎老師很像似。我以前是學攝影,碩士也是唸傳播,也是從批判理論開始。所以我比較關注史學和對歷史的研究方法;也是一直在看媒體和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早期我從批判觀點看媒體科技的演進,後來到美國唸跨領域藝術時,我開始把媒體研究、批判理論,還有傳統受過的這些影像訓練統統結合在一起。回到台灣後跟黎老師在香港遇到的情況一樣:很多人覺得我們不學無術、沒有一個特定而明確的專長,好像我們什麼都可以談。
2007年我踏入數位媒體領域,那年是第一屆數位藝術評論獎,也是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剛開始營運,我把以前所學的和數位媒體、數位藝術做結合。和黎老師一樣,我在評論過程中不著眼於某一個特定媒體,我比較事件導向;如果一個事件、一個議題被創造出來,我關注的是它在社會裡面的關係。例如「微電影」或是現在歐洲的「行動電影」(mobile film)、「口袋電影」(pocket film),它們轉化了電影觀影的平台,這些呼應了黎老師剛剛所提電影在電影院裡那種「剩餘」。
知識應該是理論和實作相輔相成產出的,它們應該具有理論性,並反映在實踐上。長期以來創作者遇到的焦慮是:不知道為什麼創作。你問很多藝術家為什麼這樣做作品,他說不出來,在台灣尤其如此。台灣比較不像歐洲藝術家經常是在深層思考及文化訓練之後,發展出既定的想法。比如說我們在看維歐拉(Bill Viola)的錄像時,我們會覺得他有一個固定的意義在;但在台灣很多年輕藝術家是為了創作而創作,可能沒有那麼深層的文化思考。
黎:不過衝動也是很重要的,衝動是我們成年人已經沒有的東西。另外,我也想回應一兩個想法,跟你的講法也很一致。那就是我們都是到美國受教育的,我一度很擔心我們會不會過於全盤地接受西方的知識系統、將其搬回來,但後來我覺得這不會是個問題。只要你站好自己的主體位置,其實就沒有這個問題。 我教學時也發現:其實我們根本就不需要所謂最好、最重要、最正確、最準確的方向,而是應該允許不同的位置。一方面就我個人的創作而言,我不會受媒體的類別框限;另一方面,我也經常對我的學生說,其實創作就是一種遊戲,所以若將遊戲視為一種方法,什麼都可以玩、形式的東西也可以玩。
邱:對。以影像來講,我在碩士的階段接觸到包括香港卓伯棠一派的老師,他們帶給我們的很多觀點,其實是奠基於西方理論。我開始思考電影研究不會只是研究文本,它應是文本跟社會、文本跟政治、文本跟性別,很多不同角度的交互關係。所以長期以來我關注的,都是交互文本的概念,也就是文本跟文本之間、文本跟其他面向之間的互動關係。
後來我將這樣的概念帶進數位藝術、新媒體藝術領域時,也發現同樣的情形。因為這個領域太新,所以它不斷從不同領域借很多東西來,跟早期唸傳播時類似。所以我就把以前我在美國最主要的理論基礎——現象學,帶進這個領域,然後竟發現很多人在談「感知」(perception)。(黎:這個展覽也是。)所以我覺得將不同的學習背景帶入支持這個領域,好像是股趨勢,也是當代的顯學。所以其實我們的背景是非常類似的。
黎:我覺得這在藝術教育範疇有時很管用。例如有次我讓學生試著玩一個360度鏡頭,因為鏡頭買來時已有一個現成的軟體可操控,可以做全景的城市,我說這個人家已經做過的不可以做,其他都可以做。後來他們就用自己的方法把立體的空間變成平面,發現城市裡的建築其實可以發展出很多不同空間的戲劇。所以說,我不想把我的想法變成某個準則,有些時候你就給學生一個工具吧,看他可以怎麼用;這是我們需要意識到的。
邱:剛剛黎老師談到的理論反思問題,現在台灣也如火如荼進行。如果沒記錯時間,南藝大孫松榮老師指導的《藝術觀點》雜誌,今年4月號我將會有篇文章反思西方理論被應用的問題。該期編輯主軸是:若完全把理論當成身體有殘缺時附加上來的義肢,去詮釋當代本地的創作,中間會不會有問題。這也是我不斷在思考的,我用西方理論看台灣作品時,也是想把西方理論在地化,讓它能夠跟在地的創作結合。我很贊成黎老師講的,就是工具的形式並不那麼重要,它只是一個工具,本質、內容才是更重要的。
黎:我覺得可以說是也不是。我覺得形式也很重要,尤其就數位藝術來說,如果我們不懂手裡的工具,那根本也沒有內容可談。所以我覺得還是需要再作細分。
邱:我補充一些修正,例如在現在這個數位時代裡,大家都很熟悉電腦,如何使用電腦被視為理所當然。當大家都會操作這些工具的時候,工具變得很普通、大家都很會用;就像傑佛瑞.蕭(Jeffrey Shaw)玩電腦就像畫家在拿畫筆一樣自然,在大家都會用的前提之下,背後的創意應該是更重要的。
黎:電腦是不是都是我們很自然的一部分這件事,我仍以為是也不是。因為我們現在認識的電腦已是神秘化的電腦,我們根本不懂得電腦裡是如何運作的。那些大廠牌已經把很複雜的程式變成容易操作的軟體塞給我們,我們可以做的東西被一個軟體就決定了,例如:Photoshop、Premiere、Final Cut等;它們給我們的時候已經決定了我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我覺得如果我們還想往實驗性、創造性的方向走,可能就是在電腦已充滿生活的這個大前提下,再往低階方向前行,因為這可能是創作的所在。我覺得這次展覽的幾位藝術家,他們有趣之處並不是說最後要產出什麼理論性的議題,因為我知道他們怎麼工作;最難的是在一些低階的地方去做決定。不過這是後話,往後我們可以再多談些。所以我覺得我們還在數碼藝術時代的開端,也可能還沒有開始。
數位荒原:我注意到香港好像特別重視一個「創意媒體」(creative media)的說法,在這樣的分類下,不會特別受到現代主義對於媒材掌握的論述影響。接下來請黎老師和邱老師分別談談香港、台灣如何針對對「新媒體」(new media)或「媒體藝術」(media art)進行掌握。
黎:「創意媒體」這個名詞有一點尷尬,這跟它被創造的歷史有關。十幾年前我們的大學要成立相關領域學院,希望強調創意。「創意媒體」這個講法誰都聽得懂但也好像聽不懂,所以很麻煩,引來很多人問它是什麼東西。奇妙的是,現在「創意媒體」已經變成香港媒體工業、創意工業的重要字眼;你用的話,人家就知道你在講什麼。學院也想過很多次要更名成「新媒體學院」或「媒體藝術學院」,但我們的老闆覺得不要改,因為他覺得改了別人就會把「創意媒體」這個招牌拿走,到時我們就後悔了。
有一些用詞只有描述性而不具批判性,比方說「綜合媒體」(mixed media)、「多媒體」(multimedia)。在商業領域裡,人們需要這種字去讓他們想像一個什麼都可以使用的平台,但大多時候這種想法其實是很保守的。在香港,大部分使用這些字眼的人是搞劇場的,他們希望有些投影、影像等等。很多所謂實驗劇場的表演標明是劇場加上裝置藝術,實際上可能是某個裝置藝術家在場上放一件作品。我不是取笑,但是一直以來,在香港無論是藝術歷史的發展還是政府藝術資金的調配上,劇場一向是老大哥,佔用了大量資金,這是現實。他們很喜歡用「多媒體」一詞。另外一般人也會將網站叫做多媒體,因為可以把所有的素材、文字都放上去。
我們學院很有意識地把一些現代主義的想法加入課程內容裡。「跨媒體」(intermedia)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字詞,不知道在台灣有沒有使用。我們學院分幾個小部門,我的部門就叫「批判性跨媒體(Critical Intermedia)實驗室」;整個學院只有我們認真討論新媒體的理論與問題,其他部門重點則在拍電影或做動畫。跨媒體重要在於,不是把電腦和現存的媒體匯流的想法;而是介於兩個媒體之間,它叫「第三媒體」(third media),第三媒體是一種狀態,它不可能被界定A或是B,我們沒有大聲宣揚跨媒體,但暗地裡,這是我們一個現代(modern)的理想:一個中間的狀態。一個作品如果是這個也是那個,就是一個很好的狀態,讓我們在對話上可以對流、辨證。
跨媒體因為是現代的,所以也很強調媒體本質(media specificity)。例如電影來說,膠捲是不是一定要用這種機器放映,檔案是不是一定要用這個投影機去投?就像對畫家來說,如果沒有畫布,繪畫會變成什麼樣子呢?如果不用油彩而用別的東西畫畫,會怎麼樣呢?這對畫家來說就是媒材(與媒體同字)本質的問題。自然我們會問,對新媒體的創作者來說,還有沒有現代主義的媒體本質位置?這是很重要的問題。就像我剛剛說的,電腦不重要,電腦裡有什麼才重要,這可能都是我們現在還堅持一種現代主義出發的「媒體本質為本」的想法,但有時媒體本質好像也不代表全部。
邱:我的想法也是在很含混的狀態。我不是那麼現代主義的,也不是後現代主義的人。有時候我覺得自己站在哪裡都不是的空間。剛剛談媒體本質的獨特性,某種程度對我來講是重要的。但媒體科技取代速度太快,尤其是軟體應用的取代速度太快,硬體更新速度更不用講。根據我的觀察,台灣現在年輕創作者掌控軟硬體的能力都很強,反而在創作上出現一個問題,就是科技的影子太重;他們要用最新、最好的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