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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0 : Calling Mr. Anderson
The Resistance Is Futile? In Defense of Online Activism
網路行動作為一種對抗:抵抗是無效的嗎?
June 27th, 2013類型: Opinion
作者: 鄭文琦 編輯: 鄭文琦
出處: 《軟抗爭》,2009
本文寫於2009,為介紹並評論2009年黃博志於非常廟發起的「軟抗爭計劃」,涵蓋展演,現場互動,不具名文宣品發放與社群集結等衍生事件。雖然展覽早已結束,但於網路上的匿名集結仍未完全消退。
黃博志, 鄒心儀, *, B! Poetry (2009)

第八屆台新獎視覺類入選展覽《軟抗爭》的自我描述是一種日常經驗甚至癖好分享的狀態;衍生於意識型態裡對於各種現代科技衍生監控情境的曖昧矛盾,以及挪用網際網路的開放與分享,成為串聯日常生活經驗與策劃戰術的機動平台。源自這種分享與串聯的「行動」,在實體藝廊進行的「展覽」,則是由藝術家黃博志(軟抗爭發起人)和分別於計畫不同階段加入的施懿珊、葉廷皓、莊牧恩、劉心政、鄒怡平與匿名成員*(代號),共同將動態的抗爭操演加以落實為舊的VT空間內部的靜態成果(或實錄)

由於在作品展示、作品之間的關聯和創作者主張的形式乃至於創作者的不同屬性,這起命名為「軟抗爭」的事件皆難以一般展覽視之,遑論將展出作品加以脈絡化分析。從執行成果展示的實體空間特性來看,我們不妨先把整個計畫暫時賦予一個可供檢視成果的展示框架,並設法以同時趨近創作者和行動者的雙重角度來觀察軟抗爭的意圖及效力。

 

軟抗爭的旁觀者

交代完「軟抗爭」成員與作品之間不算緊密的定位後,我透過發起人黃博志的錄音訪談得知,當初曾號召其他藝術家(來自於學院的成員)參與集體行動,但或許是對開放的組織模式,和自身與最後成果的不確定關係有所保留,因此參與過幾次後便決定退出計畫。至於後來才加入的劉心政和鄒怡平等成員,則都是非藝術科系背景。綜合觀之,在評估軟抗爭計畫的成果、作品與意圖的呼應程度,這種猶如網際網路般開放的作品形塑模式,亦見於各別作者如何以創作來回應計畫及涉入行動的深度。而這種開放和有機的展覽建構方式,是否也反映著網路世代創作的組織狀態?

底下討論主要從黃博志以「PTB(PeepingTommyBoy)」名義發表的〈PTB多頻道錄影裝置〉、〈汽車銷售員〉和〈我的好朋友〉、〈PTB_FANTASYLAND4〉…等聚焦的科技監控情境,〈PTB News〉的網路窺私報導,還有化名「大無用體質」的〈I’m not guilty〉對於科技防盜標籤的反諷宣示以及黃博志、鄒心儀、*的〈B! Poetry〉條碼裝置的軟性文字入侵策略為討論樣本。透過歸納/辨識/拆解幾件作品裡無所不在的科技線索,不難發現作品已經將揭櫫抗爭的場域大量轉移至網路空間。而防盜監控系統和條碼所保障的商業利益和交易秩序,背後隱藏的潛規則才是讓抗爭師出有名的關鍵所在。

 

網路經濟時代的自我組織對抗

PTB系列宣稱以販賣偷窺器具及製造、分享偷窺影像為宗旨,更嚐試開發和幻想融合DIY式與現代科技的即時監控設備,是黃博志觀察網路影響的省思。實際上這些號稱偷拍的影像都是藝術家自我扮裝的,藉此探討現代生活情境下、人們有意識或不知情放棄自身隱私及對科技管控的順從。〈I’m not guilty〉包含一組EAS(電子商品防盜系統)和搭配使用的Source taggin商品標籤,後者通常是零售商與產品製造商合作,由製造商在商品生產、包裝過程加上具可辨識功能的RF軟標籤。展覽時「軟抗爭」成員先設置一組EAS防盜門於展場入口,並到處發放籤入RF軟標籤的偽文宣卡。目的在於讓行動藉卡片滲透到展覽外的現實迴路,並真正刺激人們思考觸動防盜系統對自己代表的意義。〈B! Poetry〉則拷貝賣場裡為商品編條碼的作法,將自製的條碼貼紙貼在現成商品上;然而,條碼「嗶—」一聲後轉譯出來的資訊,卻不是有交易效力的品項或價格等訊息,而是猶如詩一般的奇妙文字。

Yeh, Ting-hao (2009); photo courtesy of the artist

雖然黃博志試圖在資料中援引《No Logo》一書提到的民族學家(Michel de Certeau)和另一位人類學家,《弱者的抗爭》作者詹姆斯.斯科特所(James C. Scott,見〈軟抗爭:反轉的形式-弱者的抗爭〉)等語來聲援弱者抗爭的正當性,但或許類似黃建宏在十月號《今藝術》的〈潛入展:呼應經濟格局的行動模式〉一文暗示的經濟格局觀點,才是一個比較有效的討論框架。(註1) 原因在於透過條碼科技、網路建制實務加以編碼(Coding)的龐大科技防盜體系等等,讓這些控管得以確立的前提,莫不指向一套廣泛存在而有效的商業經濟法則。如網路時代新的智財權爭議,鞏固商業市場的絕對秩序才是這些科技控管要保障的正當性所在,而非避免偷竊或隱私等這類無限上綱的道德層次。

基於以上觀點,當我們要理解「軟抗爭」是否應具抗爭之名時,便引發藝術該如何回應現實的若干思考。一方面來說,評估藝術的好壞固然不能從作品所關心的議題是否真正影響現實(無論創作者關心何種現實的弱勢層面),另一方面,市場的反應與評論的態度也不足為憑恃。儘管如此,必定仍有人指出,破壞與畫廊或商業機構的利益關係的藝術家恐須承擔後果而可能成為拒絕往來戶。對此我們或可先回到一種經濟社會的格局來思考,當一個藝術家在成為一個商品化的品牌之前,他必須先是一個經濟社會結構裡的最小單位。而作為個人和創作者所處的立場不見得是完全沒有衝突的;當我們要檢視「軟抗爭」的展覽和/或行動時,當然也必須將這兩者區別看待。

 

軟抗爭引發的兩則爭議

「軟抗爭」於舊的VT展出之前,黃博志等人對上述這種和商業藝廊之間的角色分際應不至於渾然不覺。VT作為一個商業性質的展示空間,「軟抗爭」所要批判的系統確實可能與之代表的藝術交易系統衝突。如先前所說,創作者得先處理其作為個體—即組成經濟體的基本單位—的處境議題,就此而言,若藝術無法回應創作者立足的現實,縱然作品具極高的交易價值也不保證提出當代的思考。但作為展覽合作對象的創作者仍須斡旋社會現實的制約,而承擔起這部份衝撞系統的後果,也就是說:藝術創作無法構成行為可不受商業運作規範的藉口。(這並非是說來自資本主義的規範就是正確的;正如賣煙給消費者可能是不正確的,但社會體致仍接受它們是被保障流通商品之事實。)而企圖翻轉商業體制的作品,確實會面臨在此藝術生產系統下窒礙難行的命運。

若「軟抗爭」只有在體制以外的空間進行批判,結果至少還單純一些。就算非常廟是基於創作自主的理由讓鬆散組織起的「軟抗爭」計畫展出,雖然拓寬場地本身的空間意含與討論,但是否也會削弱反抗力道(讓抗爭更「軟」)?延續之前分析的兩種理路,底下這樁事件無疑正暴露了「軟抗爭」的行動路線與創作角色(尤其是商業性質場地的藝廊路線)之間的角色衝突—無論是否真如見怪不怪的藝術圈人士所說,只是企圖挑釁體制卻無力鬆動現實的空包彈—它的確不同於其他號稱扭轉展覽生產機制的展演。至少它讓我們更清楚地看見各種抗爭在當前運作更細緻的資本主義下可能遭遇的挫敗與反挫動力。

想像一下這個案例,原本嘗試將對話拓展到現行展覽體制之外的展覽卡片,卻激發意想不到的現實力量圍剿,導致藝術家險些捲入真實的司法案件:

某位自稱觀眾在書店的訊息陳列處拿到一張沒有說明的精美卡片,隨手放入包包裡。當他要進入書店門口時,電子防盜系統突然感應響起,他尷尬地向店員解釋自己還沒有進入,店員也看似相當友善地解釋可能是感應系統一時故障,但作業規定使然所以必須搜查包包。在確定包包裡沒有任何嫌疑物後,店員幫顧客消磁並放行。然而,他進入下個賣場的防盜系統時又響起,過程再度重複…最後一切線索都指向這張可疑的小卡片。於是,他上網搜尋卡片上唯一印著的「軟抗爭」三個字,高效率搜尋引擎立刻將展覽資訊和他手上的「肇事」卡片連結在一起。

 

I'm not guilty (2009)

這個千真萬確的案例,有問題的小卡片正是展覽中的作品〈I’m not guilty〉,它在展場以外的傳播,卻導致非特定當事人將以妨礙自由罪名狀告藝術家。在此之前,似乎從來沒人質疑一般商場普遍存在的電子防盜系統何能取代行為本身成為犯罪的指認標準。我們看到這套由RF軟標籤和電子防盜門組成的迴路,彷彿就像網路經濟常見的某種科技協定,由點至面構成一張現實裡的監控網,恐怖的是這一切僅是建立在事涉商業利益而非行為合法與否的基礎上:它並不在乎從何啟動系統,它只在乎是否違反規範。在去脈絡的前提下,卡片容或也只是個有趣的巧思,並未留下足供審視的意圖線索。

雖然檢察官問訊後認定藝術家創作意圖不構成犯罪而當庭銷案,但隱藏在科技監控體系背後的特定勢力,卻已經認定了藝術創作挑釁的意圖:這個「聽來的故事」與現實發展唯一不同的地方在於這位非特定的當事人,其實正是這場想像的抗爭原本設定特定對象的法律代表。而一切隱密的交鋒與對抗,差點就在藝術之外的場域真實地對壘上演。

 

網路到現實的逆轉

由於誤觸防盜系統是如此似曾相識(有多少人曾見過消費者誤觸防盜系統而遭到盤查)的情境,讓筆者想到倡議創用CC(Creative commons)取代智慧財產權的哈佛法學教授萊希格(Lawrence Lessig)觀諸未來網路發展時說:「法律逐漸變得無關緊要。管制的真正場所將會是(電腦)規範(註2)。讓我們回到作品本身,將意圖從犯罪行為的標籤轉移延伸到觸犯規範(violation of regulation)的認定上;規範在此是眾人所默許的電子防盜系統。上述案例中標示「軟抗爭」的卡片展現了逆轉的行動能量,從現實反向串聯網路,讓抗爭藉由搜尋引擎觸擊一個尚未覺醒的對象—像電影「駭客任務」裡因從事駭客而無意發現真相的安德森先生(救世主在系統裡的前身)。此時卡片不再只是作品,而是網路經濟時代的土製游擊彈。

本文寫作時間距離訪談藝術家約過兩個月,雖然「軟抗爭」只是小規模展覽,現實中卻挑動藝術與商業體系的緊張關係,更以土製炸彈似的創作物件展現真實抗爭的可塑性,這究竟是好或壞尚無定論。透過共同組織的「軟抗爭」概念,在遭遇衝撞體制引發的小規模衝突後,行動價值的認定仍須回到集體行動的創作團隊或平台式的組織默契,進行更具備可執行效益的思路辯證。正如欲解構必須先結構的解構主義觀點,團隊在強化組織並處理行動與創作身份之間衝突後,就算最後決定不當白米炸彈客,而只是實踐反資本主義的小農運動自產自銷(理念),也不一定就得過早順應規範而成為架上被販賣的名牌。長遠(或如今)看來,它其實是一個可硬可軟的中介位置,硬則加深思考脈絡的行動藝術理念,軟則保有對藝術交易、網路戰略、商業或經濟規模等領域多方轉進的可能。

回顧始末,從網路關鍵字到集體行動、觸動商業警鈴而引爆妨礙自由案件告發並透過網路反向滲透至現實(不了解軟抗爭的受害者、檢舉藝術家妨礙自由的告發者、更多認同其行動的旁觀者)。仿效網路的關鍵字集體行動,是否可潛伏如伺機發作的電腦病毒而顛覆現行的經濟宰制關係?這恐怕存在著太多可能性而無法一語概括。儘管在不遠的未來,以網路為戰場的新型資本主義或許真像《銀河飛龍》(Star Trek: Voyager)寓言指涉網路的博格人(Borg)(註3) 同化人類時所說的:

Resistance is Futile!(抵抗是無效的!)

至少目前看來將是一場時間的抗爭,而在網路取代其他經濟活動而成為未來趨勢之前,它也將成軟抗爭將真正發聲的主戰場。

 

 

Footnote
註1. 《今藝術》No205;儘管本文並非延伸黃建宏的潛入展觀點討論,也不認為軟抗爭與該文所提的另一團體萬得男孩有著近似的行動意圖和縱深。
註2. Wired雜誌主編Kevin Kelly,引自《NET & TEN》Ch5〈網路比公司重要〉。本書作於1998年,其中觀點如「科際標準將變得和法律同樣重要」、「網路無可逆轉地將涵括世界的所有事物」頗具參考價值。
註3. 博格人是一種集體行動而沒有個別意志的星際種族,是1970年代科幻影集《Star Trek》裡的大反派。博格個體身上裝配有大量人造器官機械,大腦為人造處理器。其個體通過某種複雜的子空間通訊網路相互連接,形成博格集合體。在集合體中,博格個體沒有自我意識,但在戰略上顯示出高度的智慧與適應能力。博格女王的使命就是同化所有生物。受網際網路初期發展的技客(Geek)文化挪用科幻文本的觀點,博格人的口頭禪(We are Borg, resistance is futile.),又可視為技客對於壟斷網路的未來預言,故在此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