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命題是:這裡所謂的「數位化」,指得不是「數位典藏」那樣的數位化。此篇小文所要觸及的,是關於「科技-舞蹈」如何在「與數位技術共作」的過程當中真正數位化?而所謂舞蹈的數位化又可能可以是哪種美學意義上的指涉?讓我們從數位科技發展中,「科技與人」的兩個概念開始:
1960年代,兩個實驗室的出現分別代表著兩種對於「科技與人」這組關係的截然不同的「未來想像」。其一是AHIRC(Augmented Human Intellect Research Center)、另一個是SAIL(Stanfor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aboratories)。由這兩個實驗室的名稱其實就可以很清楚地辨明兩者研究取向的截然不同,AHIRC試圖通過開發強大的科技應用工具,幫助人類拓展自身原有的視野與潛能;而SAIL就是試圖創造類比人類本有心智的人工智慧機器。當代的「科技-舞蹈」在早已進展到「科技始終來自人性」的高度應用化基礎之上,創作意識上呈顯出兩股混雜性很高但卻來自不同脈絡的「科技想像」:一類是人工智慧機器的互動應用、另一類就是屬於數位科技下的感官意識的延伸。
當代「科技-舞蹈」與數位技術結合的界面一種:
YCAM的安藤小姐和程式工程師伊藤、大西先生在去年臺北數位藝術節舉辦的工作坊期間受訪提到:將舞者和程式設計師混合編組,是為了讓程式設計師知道舞者是如何思考的、也讓舞者知道程式設計師是如何地思考。姑且不論人工智慧機器在「科技-舞蹈」範疇中的應用(那應當屬於另一種科技想像的發展脈絡),針對YCAM應用Mocap(Motion Capture)技術的這個脈絡,其實讓我們首先觸及到了一個重要的核心關鍵,那就是「身體」。「今日的資訊科技(IT)幾乎讓我們失去了身體」——這個「當代」(或說「當前」)的文化批判,在「科技-舞蹈」這件事情上,其實更是特別地饒有意趣。
「舞蹈」,或說「現代舞」,從鄧肯(Duncan, Isadora)脫下了舞鞋之後,「身體」這個主題對象,就逐漸共時在「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與「展演藝術」(Performance Art)的各自開展、交互融合之中,獨立出來躍然成為了藝術創作的中心。「身體」的上位,實際上呈顯出上世紀一整個「身體論」恢宏的時代氛圍。
從「現身體」(embodied)到「去身體」(disembodied):
在資訊科技成為日常的今天,重看當代「科技-舞蹈」的「虛擬性身體」(Virtual Body)追求,「身體」這個對象化了的概念便特別地值得玩味。在上個世紀身體以其像是天使終於回到凡間的絕對性物質基礎之姿,成為無論東西方表演藝術家們至高無上的習煉道場。在身體之中,彷彿看到世間絕對的那個存有者。當然,這是現代藝術的道成肉身—一個「現身體」(embodied)的時代。而當舞蹈家開始了數位科技的應用,無論是康寧漢(Cunningham, Merce)、佛賽(Forsythe, William)或是YCAM團隊,實際上堂皇進入的,就屬於資訊科技時代所謂的「去身體」(disembodied)。這其實不遑也像是舞蹈史所詮釋過的那個「當鄧肯脫掉舞鞋後」、的一種後工業時代革命性的轉變:當世界成為了「擬像」(simulacres)。
實際上我們說「科技-舞蹈」的「去身體」(disembodied),並不是指「身體的消失」,而是指「身體的影像化」。在輔助性互動裝置的人工增益概念脈絡底,像YCAM的RAM這樣一個已經產業化的Mocap軟體應用模式,基本的概念就是要將舞蹈中屬於「編舞」和「舞者的身體邏輯」這種「不可見」,透過「影像」虛擬成為「可見」、成為「應用文本」、「閱讀文本」。如同佛賽(Forsythe, William)所言:「舞蹈,是唯一無法存在於另一形式,讓大家閱讀並討論的。」(註1) 因此,當舞蹈這門藝術遭遇數位科技,這種「將舞蹈之不可見可見化」的數位創作欲望興許便特別容易疊合「去身體」的連結,而進入了「身體影像化」的擬像層之中。
「舞蹈身體」的影像化:
「身體的影像化」對運用數位技術的「科技-舞蹈」而言可能是更核心、更純粹的關鍵。Mocap的應用,當然不能只是單純展現一種類比式的即時「數位影像」(Digital Image)投影奇觀、也不會只是一種將舞蹈的「質」轉變為「量」的科技工具。數位影像不是「攝影影像本體論」概念下的客觀性本體存在。數位影像是圖素(Pixels)、矩陣(Matrix)、程式(Program)與演算(Algorithm),是在賽博空間(Cyberspace)中存在的可見物,數位影像本體論的前提是「虛擬」(Virtuality),而且是全然人工的虛擬。
讓我們回到「舞蹈的身體」這個舞蹈藝術的根源性基點:舞蹈的身體必須落實在舞蹈動作上,我們完全必須在舞蹈動作上「看見」舞蹈的身體。這或許是最典範、最基礎的現代舞美學本體論。當現代舞的劇場化開啟了「當代舞蹈」、或「後現代舞蹈」、或「舞蹈劇場」,「舞蹈的身體」就與「劇場」 貼合了起來;而當舞蹈遭遇了數位科技,舞蹈的身體便結結實實地與「影像」構成了無可迴避的鏡像關係。以至於,上面那句現代舞的美學典範,在舞蹈對數位技術的使用中,就變成了:舞蹈的身體必須落實在數位影像中,我們完全必須在數位影像中「看見」舞蹈的身體。
佛賽說:「一般人會抱怨『不懂舞蹈』,我知道這並不是針對我個人或我的舞團,而是一個更廣泛、整體文化上的問題。因此,我想用一種分析解剖(Anatomy)的方式,將『編舞』這件事,開腸破肚,讓大家深入看見裡面的樣貌,進而了解,編舞到底是怎樣一回事。」(註2) 絕大部份「科技-舞蹈」藝術家對科技的概念與佛賽如出一轍:就是應用數位工具,將舞蹈的身體視覺化,成為影像、成為文本。佛賽好似繼承了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的藝用「解剖學」來概念化「舞蹈身體」。歷史地來看,解剖學幫助了身體的視覺化,數位科技在此幾乎變成像是舞蹈身體的臨床醫學,數位影像變成像是舞蹈身體的「全景敞視」(Panopticon)建築,而且還是一個變動不居之「流形」(Manifold)的棲居之處。
身體影像化的舞蹈,在數位影像的流形變動中,成為無法再回到現代舞現場的另一種視覺媒體。我們不可能再通過譬如靜觀舞者演繹瑪莎.葛蘭姆(Graham, Martha)舞蹈動力的動作體系來感知舞蹈,因為那種動力一旦通過數位技術,就成為數位影像本身,與其說我們在「看舞蹈」,不如說我們在「看電影」(註3)。這是影像感知的數位時代模式,面對「科技-舞蹈」的身體影像化,無法迴避的一種「看的方式」。
當然,作為當代藝術的觀眾,我們擁有整個歷史累積下來的所有的觀看角度。也就是說,即便面對一個「舞蹈劇場」或「科技-舞蹈」作品,你也可以完全用現代舞的美學概念來分析舞者的動作(當然,你可能會因此而很失望)。一如當我們面對「舞蹈劇場」的作品之際,我們必須援用「劇場」(Theatre)的時空(Spacetime)概念及其詩學來掌握它;當我們面對「科技-舞蹈」,我們當然就無法不在數位時代的感知前提之中來探索作品的美學可能性。
資訊科技時代的數位化,「科技-舞蹈」所要面對的,顯然必然得是「舞蹈身體影像化」的準數位前提。如果說「越來越像當代藝術的電影與越來越像電影的裝置藝術」早已突顯出數位影像的美學革命性所在,那「科技-舞蹈」是否也可能在數位影像這個摺疊之中,走向像是「數位電影」一般的「數位化舞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