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Rights of the articles on No Man’s Land are reserved to the original authors or media. No Man’s Land is authorized to reproduce and distribute the articles freely. Users may distribute the articles on No Man’s Land accordingly to the above terms of use, and shall mark the author, and provide a link to the article on No Man’s Land .
「數位荒原」網站上文章之著作權由原發表人或媒體所有,原發表人(媒體)同意授權本站可自由重製及公開散佈該文章。使用者得按此原則自由分享本站收錄之文章,且註明作者姓名、轉載出處「數位荒原」與網頁的直接連結。
Contact
Please fill out your information to contact No Man’s Land .
The information you supply will only be used by No Man’s Land .




Subscribe No Man's Land
Please fill out your email to get the latest from No Man’s Land .
The information you supply will only be used by No Man’s Land .
Unsubscribe No Man’s Land
ISSUE 14:
Why Don’t People Move?
移動之人
May, 2014 策劃: 鄭文琦 刊頭: 區秀詒
May
2014

你成長於故鄉,可是長大之後發現跟故鄉人愈來愈沒有共同語言;你四處流浪結交很多知己,遇見很多神奇,卻發現自己常常還是帶著故鄉習俗,有時甚而格格不入;終於有了那麼一點思鄉病回去看看,但到頭來發現自己還是要在路上。

這段話出自藝術家范坡坡對影片〈Queer Mobility〉及〈Home Sickness〉所做的摘要。身為八零後的同志藝術家,他和我們說著相同的語言,但和我們來自不同的地方,可能有著不同的年齡、口音、性向、外貌或品味;唯一相同的是關於「移動」這件事,在這邊或那邊,都是相似的感受。

本次的專題命名(Why don’t people move?)起初是回應《Project Glocal亞洲城市串流》的馬來西亞藝術家菲洛茲蘇萊曼(Fairuz Sulaiman)於3月29日的呈現—他和台灣藝術家黃鐘瑩合作的聲音、影像創作裡拋出「人為何移動?(Why do people move?)」命題。雖然和合作夥伴黃鐘瑩有不同的創作背景,各自秉持對「移動」的理解。然而這趟聲音與影像的共創實踐過程,卻讓他們從特定命題的談法出發,再到融合觀看與聆聽的主觀性。在那樣的過程中移動不再單純是談論的、客觀的經驗,到頭來藝術家的聲音和影像也改變各自的位置了。

你說,「移動」作為一種共通的創作經驗,特別是對於不同文化、不同種族的人們而言,恰恰是在離開自己的土地後,這種身體性的經驗方能形成為人感知的理解。不管是在繪畫、影像、詩歌、散文、表演、電影、回憶錄,或者其他文類裡,觀眾時常看到某個創作者在離開所生所長的地方後,才透過作品形成一個遠距離的投射,某種回憶或懷想,或一種建立於想像基礎上的認同樣貌。

本期刊頭影像的作者、也是馬華藝術家區秀詒的〈棉佳蘭一日無光〉(第一章)(A Day Without Sun in Mengkerang (Chapter one); Sow-Yee AU)則為觀眾提供了一種虛構影像的對照。她創造一個位在「南洋」的烏托邦,然而,這個地名原本所指向的真實地理座標,顯然不同於「南洋」或「棉佳蘭」一詞的異化版本;那裡既不是詩意的,也並非完全讓人失憶的。但要離開那裡,顯然不需要任何詩意化的理由。

你從來就不曾懷疑過真實空間的、甚至是抽象的遷徙對創作是有益的。但若藝術家只能停留於感性的生產機制裡,「移動」也就只能是「移動」,它不會帶來任何啟發性,而移動之人也只能繼續在一段距離的這邊或那邊,談論著遷徙作為一種必然經歷的動力。那麼,為何仍有這麼多人選擇在路上呢?除了那些非得這樣不可的理由,他們為什麼離開呢?其它的人們又是為了什麼不走呢?「為什麼不移動呢?

或許是藝術家范曉嵐的〈星期二下午的對話〉為這次的專題創造一種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的無盡氛圍。這些對話不是關於詩意的座標,但也不一定與說話的人有關,它們就只是一些無目標的漫談,而假如這樣的對話可以是一種移動,那或許就是一種不知道目的地的移動。正如黃博志以作家姿態發表的〈Copy right, right copy〉,某種正確的設想,只存在於那個被嘲諷的對象。要發現那個設想,你必須找到過程中的瑕疵。

因為相同詞彙在不同文化中的差異,使我們關於移動或不移動的討論不可免地總是落入主觀的,各說各話的溢出狀態。可我們也發現,在這個文化主體逐漸混雜的網路時代裡,試圖理解「移動」的普遍性,正好是它逼近真實和網路空間頻繁接壤的多重性之間,重拾它難以釐清的性質。於是在這個交流日益密切又不再特別的時代裡,移動的意義已不需要一個真實地理位置的背書:我們總是在路上,但移動之人,卻不知自己要去何方。

是的,你也許不需要真正離開某個地方,但你也永遠在某個地方找尋另一個地方。於是你離開,但也沒有離開。因為無論怎樣地離開,你永遠都是在找尋那個地方的路上,永遠地移動著⋯

See Also
See Also
1 「…婚姻中很多這種情形可能是,女生不想,可是,是被強迫的。我覺得這應該是非常有可能的事情,」 「因為那個配偶也有可能會發生強暴的事情。」 「可是他好像是另一段,就是它可能比起墮胎,應該是關於性侵害防治法的(「不是…」)問題。」 「(「我覺得不是婚姻中被強暴…」)可是我覺得他剛剛提的問題好有趣喔,就是被配偶強暴這件事情。我覺得這是一個觀念耶,就是說,即便你是配偶你是夫妻。但是,我覺得所謂的性義務...
Copy Right, Right Copy 黃博志
April 17th, 2014
今天是返台假的最後一天,我拖了一個裝滿書的旅行提袋,我和老媽快步趕往機場專車的公車站。 我看見老媽漸漸紅了的眼框,和以前一樣,她不喜歡讓眼淚流下來。她會別過頭,她會微笑,她會不停重複說著「好、好、好」,她甚至會搖搖頭,就像小動物般想讓自己清醒些。 啪!提帶應聲斷裂,我突然重心不穩,整個身體像鬆了某個零件突然停了下來—啪!裝滿書的提袋也硬生生地掉落,我只好用雙手將提袋抱上往機場的專車。 後來電話中我...

是在世上唯一光和聲音相互作用之處,並且超越科技和形體的限制:就在人的感知中。也就是聲響和視線之通感(synaesthesia)得以存在之處。

—迪特(Daniels Dieter)(註1)

...

〈Type: Zero〉是《Project Glocal亞洲城市串流》計劃中的一場演出,由菲律賓藝術家維拉里巴(Mannet Villariba)與台灣藝術家李柏廷共同創作。此計劃嘗試結合不同城市的藝術家,由彼此間背景脈絡的差異性激發出更多的對話與可能,但這個跨域合作計劃的目的並不在於創造超越國境的大敘事,而是去挑撥不同議題的疆界。然而,維拉里巴在〈Type: Zero〉中,卻選擇了日本物理學家加...
在電影史上,迪士尼公司在1982年推出的電影《電子世界爭霸戰》(Tron)通常被視為「數位革命」之後的重要里程碑。然而,這不只是因為它的劇情描寫的是一個電腦工程師為了駭入突然不受控制、企圖控制世界的人工智慧系統時,被「數位化」吸收進「數位世界」,與善良程式聯手對抗邪惡電腦系統的故事,更是因為它的「美學風格」:《電子世界爭霸戰》中大量的幾何圖形、散發著冷光的場景、影像在當時,一個剛剛開始把電腦技術運...